《元史》210卷,含本紀47卷、誌58卷、表8卷、列傳97卷,記載了從成吉思汗至元順帝約160年間蒙古、元朝史事,而以記元朝史事為主,是明朝官修前代史的代表性著作。
洪武元年(1368)八月攻下元大都(今北京),十二月朱元璋即詔修元史。洪武三年(1370)十月,全書告成。在中國史學上,一個新的皇朝建立之初,在這麽短的時間裏寫出了前一個皇朝的曆史,是不多見的。這反映了朱元璋和明初統治集團對於修撰元史之重要的現實意義,有極深刻的認識。洪武二年(1369)二月正式開局修撰元史時,朱元璋對廷臣們說:“近克元都,得元《十三朝實錄》,元雖亡國,事當記載,況史紀成敗、示勸懲,不可廢也。”他又麵諭參與修史諸儒,說:“自古有天下、國家者,行事見於當時,是非公於後世。故一代之興衰,必有一代之史以載之。”他敘述了元初“君臣樸厚,政事簡略,與民休息,時號小康”,而此後,“至其季世,嗣君荒**,權臣跋扈,兵戈四起,民命顛危,雖間有賢智之臣,言不見用,用不見信,天下遂至土崩。然其間君臣行事,有善有否,賢人君子,或隱或顯,其言行亦多可稱者。今命爾等修纂,以備一代之史,務直述其事,毋溢美,毋隱惡,庶合公論,以垂鑒戒”[8]。從政治鬥爭來看,這是一個勝利者對失敗者的曆史的評論。但朱元璋的話更有另一層深意,即不僅僅是為了“記成敗”,還有“示勸懲”的目的。“勸懲”的範圍,包括一切“君臣行事”。“記成敗”是為了說明曆史,“示勸懲”為的是警戒當今。朱元璋十分懂得史學同政治、曆史同現實的這種關係,故於立國之初就提出了修撰元史的事情。從史學上看,朱元璋的話反映出他的深刻的曆史意識,其中包含著自身的行為,也有將“是非公於後世”的思想。他說的“直述其事”、合於“公論”,也符合中國史學的優良傳統。總的說來,一個開國之君,不僅講到了前朝曆史的經驗教訓,而且講到了修撰前朝史的現實意義和對於史學的一般認識,在朱元璋之前,也隻有李淵、李世民等少數幾個人能夠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