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誌的興盛
方誌編纂的發展、走向興盛,以及習慣上稱為稗史或野史的曆史筆記繁多,是明代史學向社會深層發展的一個突出的標誌。方誌出於官修,並已為各級政權組織所重視,具有廣泛的社會性;稗史出於私家,作者和著作的大量湧現,都是前所未有的。它們在明代史學發展上占有重要的位置。
中國方誌起源很早,在漢代已有了方誌撰述。[36]方誌經魏晉南北朝和唐宋的發展,至元明清而走向它的全盛時期。明代的方誌,正處在這個不斷發展的全盛時期的中間階段。據近年出版的《中國地方誌聯合書目》著錄,明代方誌有900多種,而其實際撰述之數當不止於此。
明代方誌撰述的成就,首先在於它獲得了廣泛的社會性。這種廣泛的社會性的獲得,離不開各地經濟、文化的發展,也同修史傳統尤其是修誌傳統的發展有關,而全國區域總誌的編纂則成為它的直接推動力。自洪武至天順間,明朝統治者對編纂全國總誌抓得很緊。洪武三年(1370),“詔儒士魏俊民等類編天下州郡地理形勢、降附顛末為書”[37]。同年十二月成書,名《大明誌書》(書佚不傳),記“天下行省十二,府一百二十,州一百八,縣八百八十七,安撫司三,長官司一”[38]。洪武十六年(1383),“詔天下都司上衛所、城池、地理、山川、關津、亭堠、水陸道路、倉庫”;次年,令“朝覲官上土地、人民圖”[39]。明成祖於永樂十六年(1418)詔修《天下郡縣誌書》,責成專人領其事,並命禮部“遣官遍詣郡縣博采事跡及舊誌書”[40]。這次撰述雖未取得最終成果,但永樂朝兩次頒發修誌條例,對促進修誌工作產生了積極的影響。條例確定誌書內容應包括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山川、坊郭、鎮市、土產、貢賦、風俗、戶口、學校、軍衛、郡縣廨舍、寺觀、祠廟、橋梁、古跡、宦跡、人物、仙釋、雜誌、詩文等目。這促進了方誌在內容上的規範化。此後,有代宗朝於景泰七年(1456)撰成的《寰宇通誌》,凡38目、119卷,由陳循等主修;有英宗朝於天順五年(1461)撰成的《大明一統誌》,凡19目、90卷,由李賢等主修。以上兩書,皆依兩京、十三布政使司編次,分記各目有關內容,是流傳至今的兩部明代全國總誌。全國總誌的頻頻編纂和不斷向地方“征誌”,推動了各府、州、縣的修誌工作,時人謂之曰:“今天下自國史外,郡邑莫不有誌。”[41]這話道出了方誌的重要地位和廣泛的社會性。不少州、縣誌屢有改修、增修,修誌成為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