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史學史綱(第四卷)

第四節 經濟史著作

一、治河、漕運與水利之史

經濟史著作在明代史學發展上處於引人注目的地位。王圻撰《續文獻通考》254卷,關於社會經濟史方麵的內容占42卷,計有田賦、錢幣、戶口、職役、征榷、市糴、土貢、國用諸考,而以田賦、征榷、國用三考最詳。《明史·藝文誌》史部故事類著錄諸書,有關經濟史方麵的著作占半數以上,名目有會計、田賦、均役、廠庫、漕政、鹽政、屯田、荒政等;地理類著錄的有治河、水利諸書,亦與經濟史有密切關係。這裏僅就治河、漕運、水利之史和農政、鹽政、荒政之史兩個方麵,略述其梗概。

《明史·藝文誌》地理類著錄治河之中,有劉隅、吳山各撰《治河通考》10卷,潘季馴《河防一覽》14卷等多種;著錄水利之史,有伍餘福《三吳水利論》1卷,歸有光《三吳水利錄》4卷,許應夔《修舉三吳水利考》4卷,王道行《三吳水利考》2卷,王圻《東吳水利考》10卷,沈啟《吳江水利考》4卷等關於東南水利之史者多種。同書故事類著錄邵寶以下諸人所撰漕政、漕運之史者多種。《四庫全書總目》較《明史》晚出,它所著錄有關的著作,比《明史·藝文誌》要多一些。此外,明人筆記也多有涉及治河、漕運、水利方麵的內容。

《河防一覽》是明代關於治河之史的代表性著作。作者潘季馴(字明良,1521—1595)自嘉靖末年至萬曆年間,四奉治河之命,總理河道,首尾27年,成績顯著。萬曆七年(1579),在一次治河工成時,匯集前後章奏及諸人贈言,輯成《宸斷大工錄》10卷。後在此書的基礎上進行增刪,撰成《河防一覽》。它包括敕諭圖說、河議辨惑、河防險要、修守事宜、河源河決考各1卷,前人關於治河的議論和經驗共9卷。該書大致是兩部分內容,一是潘季馴治河的主張和經驗;一是前人的治河主張和經驗,而後者即關於曆史部分占了全書卷數的三分之二。《河防一覽》在詳盡列舉前人治河曆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作者本人的治河實踐,提出了在當時看來是比較周全的治河主張,“大旨在築堤障河,束水歸漕;築堰障淮,逼淮注黃。以清刷濁,沙隨水去。合則流急,急則**滌而河深;分則流緩,緩則停滯而沙積。上流既急,則海口自辟而無待於開。其治堤之法,有縷堤以束其流,有遙堤以寬其勢,有滾水壩以泄其怒。法甚詳,言甚辨”[47]。後人指出,潘季馴治理黃河的方法“綜理纖悉”,是綜合治理的方法:通漕於河,即治河即以治漕;會河於淮,即治淮即以治河;合河、淮而合入於海,即治河、淮即以治海。故生平規劃,總以“束水攻沙”為基本治河方針。[48]而潘季馴以水攻沙之法,也得自於前人治河經驗的啟發。《河防一覽》總結了曆代河決的情況和治河的經驗,也反映了明代治河的新成就。又如黃克纘撰《古今疏治黃河全書》4卷,全書分黃河考略、治河左袒、三吳水利等目,上起商代祖乙之圮耿,下迄萬曆三十二年(1604)蘇莊之決,最後陳述當時治河之方略。此書在闡述治河之史方麵,有更明確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