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史學史綱(第四卷)

五、焦竑和談遷

晚明還有兩個史家,是在關於本朝史撰述上做出了成績的。這就是焦竑和談遷。

焦竑(1541—1620),字弱侯,號澹園,江寧(今江蘇南京)人。萬曆十七年(1589),以殿試第一名而授官翰林修撰。後任東宮講官,萬曆二十五年(1597)貶為福寧州同知,一年後去職。晚年起為南京國子監司業,年邁辭官,專心著述。

焦竑一生,著作很多,《明史·藝文誌》經、史、子、集四類著錄了他的書有十幾種。他關於本朝史的撰述,主要有《國史經籍誌》、《國朝獻征錄》、《玉堂叢語》。《國史經籍誌》(一稱《經籍誌》)5卷,附錄1卷,撰於官翰林修撰時。萬曆二十二年(1594),大學士陳於陛建議修國史,意以竑專領其事。焦竑辭讓,乃先撰《經籍誌》,其他皆無所撰,史館亦罷。他的《經籍誌》卻有幸流傳下來。本書體例多遵《隋書·經籍誌》,各類皆有小序,以明分類之旨。而其分類方法,又參考了《通誌·略》,全書含經部11類、史部15類、子部17類、集部5類。附錄1卷名為《糾謬》,詳析《漢書·藝文誌》以下至《文獻通考·經籍考》等公私所撰文獻分類目錄之誤。因有這些特點,它受到後人的推崇。《明史》作者批評它說:“明萬曆中,修撰焦竑修國史,輯《經籍誌》,號稱詳博。然延閣廣內之藏,竑亦無從遍覽,則前代陳編,何憑記錄,區區掇拾遺聞,冀以上承《隋誌》,而贗書錯列,徒滋偽舛。”[106]《四庫全書總目》甚至譏為“古來目錄,唯是書最不足憑”。這些批評顯然是過分了。

《國朝獻征錄》(一稱《獻征錄》)120卷,人物傳記匯編。國史館罷後,焦竑仍有誌於國史撰述。這書是他搜集自洪武至嘉靖間朝野人物傳記資料,編撰匯集而成。所記人物,按68門分類,征引皆注明出處,保存了豐富的明中期以前人物傳記資料。從王世貞的《弇山堂別集》和焦竑的這兩部書,大致可以看出明代史家在撰述本朝史過程中所做的一些基礎性工作。這對後人治史是有啟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