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史學史綱(第四卷)

第六節 史家主體意識的增強

一、關於“直書”之認識與實踐的深化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史學的多途發展,以及隋唐五代時期史學在發展中的新轉折、新成就,從不同的方麵激發了史家自覺意識的成長,從而進一步增強了史家的主體意識。這種主體意識,一方麵是對古老的史官職守的繼承與揚棄,另一方麵也是對意識形態之主流的儒家思想價值觀念做出史學的解釋。這種史家主體意識的增強,在唐代史學中表現得尤為突出,如關於“直書”認識與實踐的深化,關於對修史製度的反省,關於史家信念、良史標準與價值觀念,關於史學批評的理論價值與社會意義等,都從不同的方麵反映了史家主體意識的增強。現依次論述如下。

任何事物都是在矛盾運動中發展的,唐代史學也是如此。盡管“曲筆”在唐代史學上投下了重重陰影,但終究掩蓋不住“直書”的光輝。對於唐代許多正直的史家來說,“直書”恰是他們的天職和本分,因而對他們有更大的魅力。因此,在唐代史學中,史家直書,不絕若線。而這種直書的傳統和精神,因人因事而異,顯示出種種特點。

——“書法無隱”、“直書其事”的撰述原則。

“直書”是唐初最高統治者提出的治史原則之一。武德五年(622),唐高祖李淵在《命蕭瑀等修六代史詔》中提出的修史原則要求是:“務加詳核,博采舊文,義在不刊,書法無隱。”[223]這“書法無隱”指的就是“直書”。貞觀三年(629),唐太宗對監修國史房玄齡說:“其有上書論事,詞理切直可裨於政理者,朕從與不從皆須備載。”[224]“皆須備載”的要求,也包含著“直書”的思想。貞觀十七年(643),唐太宗在瀏覽史官所撰高祖、今上實錄時,見史官所記“玄武門之變”一事,“語多微文”,似有所隱,因而又對房玄齡說:“朕之所為……蓋所以安社稷、利萬人耳。史官執筆,何須有隱?宜即改削浮詞,直書其事。”[225]這裏說的“直書其事”,把“直書”的原則和要求提得十分明確了。對此,我們盡管可以有種種不同的評論,但是,由於唐初最高統治者倡導“書法無隱”、“直書其事”的“直書”原則,這就為其後曆朝一些史官堅持直書提供了某種理論上的和政治上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