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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文】 保護知識產權上諭[1]

愛新覺羅·載湉

光緒二十四年[2]五月己巳(十七日)上諭:

自古政治之道,必以開物成務為先。近來各國通商,工藝繁興,風氣日辟。中國地大物博,聰明才力,不乏傑出之英。隻以囿[3]於舊習,未能自出新奇。現在振興庶務,富強至計,首在鼓勵人才。

各省士民,著有新書,及創行新法,製成新器,果係堪資實用者,允宜懸賞以為之勸。或量其材能,試以實職,或錫[4]之章服,表以殊榮;所製之器,頒給執照,酌定年限,準其專利售賣。其有能獨立創建學堂,開辟地利,興造槍炮各廠,有裨於經國遠猷[5]殖民大計,並著照軍功之例,給予特賞,以昭激勵。其如何祥[6]定章程之處,著總理各國事物衙門即行妥議具奏。欽此。

本文節選自《光緒朝東華錄》,愛新覺羅·載湉撰。萬安倫、周楊據(清)朱壽朋《光緒朝東華錄》1958年中華書局本點校。

【導讀】

本文出自清代翰林院編修朱壽朋編纂的《光緒朝東華錄》。朱壽朋,字錫百,號曼盦,江蘇省上海縣(今上海市)人。1902年中舉人,1903年中進士,任翰林院編修。辛亥革命後步入外交界,曾任國務院秘書,駐巴西公使館三等秘書和外交部政務司僉事等職。1922年代理外交部條約司司長。

此前,清代學者蔣良冀、王先謙、潘頤福等人曾先後編纂成《東華錄》《十一朝東華錄》等書,這些書起自清初迄於同治朝。在前人的基礎上,朱壽朋仿照蔣、王等人所編《東華錄》體例,收錄光緒一朝的朝章國典、軍政大禮及列傳有關材料,部分采錄當時的報紙記載,編纂成《光緒朝東華錄》,因此此書又名《東華續錄》。

“上諭”即“皇帝的詔書、命令或指示”。此項上諭是我國保護知識產權製度的開端,盡管並未提及商標的保護等內容,但對後世編輯出版、科學技術等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