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聞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級會議[2]辯論情況的辯論(節選)
[德]卡爾·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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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從省議會“關於新聞出版自由的辯論”開始談起,並且事先必須指出,在討論這一問題時,我們間或將以參加者的身分發表我們自己的實際看法,而在以後的幾篇論文中,我們將更多地以曆史觀察者的身分來注意並敘述辯論的進程。
這種敘述方法上的差別是由辯論的性質本身決定的。在辯論其他問題時,我們發現各等級的代表對各種意見的辯護是勢均力敵的。而在新聞出版問題上則不然,反對新聞出版自由的人稍占優勢。這些人除了發表一些空洞的流行言論和老生常談以外,我們發現他們還有一種病態的激動,一種由他們對新聞出版的現實的而不是想象的態度所決定的強烈的偏見;而為新聞出版辯護的人,總的說來對自己所辯護的對象卻沒有任何現實的關係。他們從來沒有感覺到新聞出版自由是一種需要。在他們看來,新聞出版自由是頭腦的事情,根本用不著心髒去過問。對他們說來,新聞出版自由是“異國的”植物,他們隻是把它作為“業餘愛好”來同它打交道的。因此,他們隻是舉出一些十分空泛而含糊不清的論斷來對付論敵的特別“有力的”論據,可是就連最愚蠢的想法在未被徹底駁倒以前也自認為是很了不起的。
歌德[3]曾經說過,畫家要成功地描繪出一種女性美,隻能以他至少在一個活人身上曾經愛過的那種美作為典型。新聞出版自由也是一種美(盡管這種美絲毫不是女性之美),要想為它辯護,就必須喜愛它。我真正喜愛什麽東西,我就會感到這種東西的存在是必需的,是我所需要的,沒有它的存在,我的生活就不可能充實、美滿。然而上述那些為新聞出版自由辯護的人,即使沒有新聞出版自由,看來也會生活得很美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