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精與通識是辯證的統一:在“專”的基礎上走向“通”,在“通”的指導下進一步發展和提高“專”,循環往複,以至無窮。這是治學者在治學道路上永遠追求的目標。
這裏先說“專”與“專精”。
章學誠說:“學貴博而能約,未有不博而能約者也。”又說:“然亦未有不約而能博者也”,“未有不專而能成學者也”。這裏說的“博”與“約”,同“通”與“專”有相近之處。換言之,沒有一定的“通識”,便無法判定什麽是“專”。更談不上如何走向“專精”。反之亦然。從邏輯上講應當為此。但在具體的治學過程中,從較高的要求來看,還是首先著力於“專”和“專精”。那麽,通向“專精”的路徑何在?
首先,要選擇、確定一個相對穩定的研究領域。其具體做法是:做學術史調查,向有關先生請教。
其次,確定研究領域的幾個條件:
一是個人的學術興趣;
二是能否產生研究成果;
三是是否有創新的可能;
四是要看開掘空間的廣狹;
五是製訂一個走向“專”和“專精”的計劃。具體計劃如下。
第一,圍繞這一領域製訂一個讀書計劃(包括原始資料、前人研究成果、目前研究狀況);
第二,在讀書的基礎上做一個資料長編或學術問題編年;
第三,在做長編或編年的同時,梳理並積累問題;
第四,以這些問題為契機,撰寫係列劄記並有計劃地撰寫專題研究論文;
第五,在上述基礎上,經過若幹年的努力,寫出專著。
這一過程的完成,可以說已經走上“專”的路徑了。而對於這個過程中某個具體環節的再一次重複,都可能把這種“專”不斷推向“專精”。當然,“專精”又是與“通識”相關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