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來講,老年人享受家庭贍養與扶養的權利主要表現為以下兩個方麵。
一是獲得基本需要滿足的權利。《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並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其中,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是三項基本內容。
老年人的贍養義務人都有誰?贍養人對老年人的贍養義務包括哪些內容?
二是獲得特殊需要滿足的權利。除滿足老年人的基本需要外,贍養人還要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具體包括:對患病的老年人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