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獲得經濟供養
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權利包括哪些?
經濟供養問題是老年人贍養問題的核心。由於我國城鄉二元製的結構,城鎮老年人和農村老年人的養老資金來源不同。老年人養老資金主要來源於幾個以下方麵。
(一)養老保險
城鎮離退休老年人的養老資金主要來源於養老保險。《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要求,有關組織必須按時足額支付養老金,不得無故拖欠、挪用,以使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確實得到保障。同時國家也會根據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職工工資增長的情況增加養老金。目前,農村新型養老保險正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逐步推開。
(二)本人勞動收入
在我國大部分農村地區,低齡、健康的老年人仍在從事農業生產,本人和配偶勞動收入是他們養老資金的主要來源。
(三)贍養人供養
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婚姻法》的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夫妻有互相扶助的義務,孫子女、外孫子女及老年人撫養長大的弟、妹在特定條件下對老年人有贍養和扶養義務。因此,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老年人,贍養人應提供經濟供養。
(四)社會救助
獲得物質幫助的對象主要是那些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的贍養和扶養義務人(或者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和扶養能力)的老年人,即“三無”老人。與此配套的製度主要有最低生活保障製度、五保供養製度等。
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和政府對養老資金投入的不斷加大,我國老年人經濟供養問題正在逐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