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老年政策法規和標準

第三節 居家養老服務保障體係

2008年年初,根據我國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和養老服務業發展情況,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民政部等10個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全麵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提出了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基本原則,明確了城鄉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目標任務和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保障措施等,它的頒布實施,對構建和完善中國特色養老服務體係,破解我國日趨嚴峻的養老服務難題,切實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質量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和現實意義。

《意見》要求,應發揮政府主導作用,不斷健全和完善居家養老服務體係,切實加強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領導,為全麵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保駕護航。各地結合實際情況,積極探索,依托社區豐富的養老資源,構建相應的居家養老服務保障體係,實現了政府有限資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有力促進了社會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