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把兒童的心理看做生長著的、在本質上變化著的東西,認為在生長的各個階段都有不同的典型特征。教育工作者的任務就是要研究這些特征,然後按其需要提供生長的相應材料。他將芝加哥實驗學校的教育大致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以4~8歲兒童為對象。杜威重視幼兒園和小學一年級之間的連續性,認為學校的改變必須像兒童的生長那樣是逐漸的、覺察不到的。因此,他將嚴格意義上的幼兒園時期(4~6歲)加以擴展,而以4~8歲兒童為實驗學校第一階段的對象。與此相聯係,他的幼兒教育理論涉及的範圍也較廣泛。
(一)幼年期的意義
杜威指出,人類的幼年期特別長。幼年的動物本能地會做或稍作嚐試就會做的大部分事情,幼年的人卻必須學習。但這並非壞事。進化論研究成果表明,越是低級的動物,其幼稚期越短,而越是高級的動物,其幼稚期越長。人類較長的幼年期使得人類進行較為複雜和高深的學習成為可能。杜威不同意把兒童的未成熟狀態當做匱乏發展,而認為未成熟狀態意味著一種發展的能力。他把幼年時期看做人生打基礎的時期,不僅為以後接受中高等教育奠定基礎,更影響到人的一生的發展。杜威指出:“所有的教育改革家都正確地堅持最初幾年的重要性,因為控製後來發展的根本態度就是在這幾年裏固定下來的。”[18]
在杜威看來,幼年時期不僅是人生奠定基礎的時期,還能為以後的教育提供重要的啟示或借鑒。他指出,兒童入校的前幾年的學習進行得快而且穩定,因為學習是同他們自身能力所提供的動機和他們周圍環境所激起的各種需要密切聯係著的。對於幼年的人來說,學習是自我保存和生長過程的一部分,是對付種種現實情況的一種不可缺少的事。但是,人們常犯的錯誤是竟以為人心天然地厭惡學習,實際上這種狀況正是教育方法不當帶來的後果。因此,“如果我們要明白教育怎樣才能最有效地進行,那麽讓我們求助於兒童的經驗,在那裏,學習是必需的事情,而不是求助於學校裏的習慣做法”。[19]在這個問題上,杜威與盧梭有許多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