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蒙台梭利教育方法的基礎是兒童在準備好的環境中的自由活動。她努力將兒童置於成人幹涉最少而自我教育機會最多的環境之中。蒙台梭利根據下麵這些觀點來安排兒童之家的教學活動。第一,必須有效地發展兒童的三種功能:運動功能、感覺功能和身體適應功能。兒童生性活躍,對勞動感興趣。對他們的基礎教育就應通過細心組織的活動和勞動來發展這三種功能。第二,蒙台梭利受到塞貢的有關影響,並結合自己多年探索的經驗,認為兒童的教育應遵循這樣的發展路線:從肌肉係統到神經和感覺係統;從感覺訓練到一般概念;從一般概念到抽象思維;從抽象思維到道德。第三,關於兒童發展的整體性思想。蒙台梭利認為,兒童發展的各個方麵並不是孤立地進行的。“事實上,人的性格、智力、情感與成長是同步進行的。”[46]各認識過程的發展之間,認識過程與情感意誌過程的發展之間以及認識過程和個性形成與發展之間,都有著不可分割的聯係。她設計的所有練習不僅訓練技能,開發智力,也鍛煉意誌力和培養紀律性。
根據上述思想,蒙台梭利在兒童之家推行的教學內容包括實際生活練習、肌肉訓練、自然教育和體力勞動、感覺訓練,以及讀、寫、算練習等。根據“人的各方麵發展是同步進行的”這種觀點,她對於課程的編排采取了齊頭並進的方式,各種不同練習大部分都同時開始。並且這些練習都是審慎地分級推進的、可以自我矯正的,兒童隻需成人的最低限度的指導就能從事。蒙台梭利為學前教育所做的努力是20世紀早期程序教學的雛形。
下麵分別介紹兒童之家的教學內容與方法。
(一)實際生活練習
兒童之家作為培育3~6歲兒童的園地,以一係列實際生活的練習作為一天的開始。蒙台梭利指出:“從整個方法考慮,工作必須以為孩子適應社會生活方式作準備開始,必須吸引他們對這些生活方式的注意。”[47]並且,她認為這些練習是教學大綱中僅有的已被證明完全穩定的部分,獲得了成功,以致所有的兒童之家每天均以實際生活練習作為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