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外國學前教育史

三、兒童教育的階段、內容與方法

盧梭指出,每一個年齡階段,人生的每一個階段,都有其適當的完善的程度,都有其特有的成熟時期。他要求教育者要按照學生的年齡去對待他。他說:“我的方法……它是根據一個人在不同的年齡時的能力,根據我們按他的能力所選擇的學習內容而進行的。”[18]如果教育的方法不太適合學生的個性、年齡和性別的話,要想取得成功是令人懷疑的。

根據上述思想,盧梭提出自己對於教育年齡分期以及各時期的教育任務的主張。他把受教育者劃分為4個年齡階段,並提出了各個階段身心發展的特征及相應的教育任務與方法。嬰兒期(出生至2歲)以身體的養護為主;兒童期(2~12歲)以體育鍛煉和感官訓練為主;青年期(12~16歲)以智育為主;青春期(16~20歲)以道德教育為主。

下麵主要討論前兩個時期的教育。

(一)兒童不應隻跟從一個向導

盧梭受到古羅馬學者瓦羅(前116—前27年)的影響,認為教育、教訓和教導是三樣事情,它們的目的也像保姆、塾師和教師的一樣,是各不相同的。但這些區別並沒有被人弄清楚。“為了要受到良好的教育,兒童是不應該隻跟從一個向導。”[19]我們的第一個教師便是我們的保姆。盧梭理想中的保姆必須是一個身心兩健的人。保姆不應當不斷更換,因為這會影響保姆的威信,對兒童的教育就會失敗。

盧梭更強調父母的責任:“真正的保姆是母親,則真正的教師便是父親。”[20]他要求母親親自哺育自己的孩子,這是她們的頭等責任。這不僅有利於兒童身心健康,而且能使社會風氣自行好轉。父親在兒童的教育中也有重要的作用。“由明理有識而心眼偏窄的父親培養,也許比世界上最能幹的教師培養還好些,因為,用熱心去彌補才能,是勝過用才能去彌補熱心的。”[21]盧梭強調父母之間的親熱感情在兒童教育中的重要性,認為家庭生活的樂趣是抵抗壞風氣的毒害的最好良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