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教育實驗法及其特點
一、教育實驗法及其類別
(一)什麽是教育實驗法
教育實驗法指的是:研究者根據研究目的,有組織、有計劃地逐步變化條件,觀察記錄測定與此相伴隨的現象的變化,從而確定條件與現象之間因果關係的方法。
可見,教育實驗是一種經過特別安排的研究活動,研究者適當地控製研究對象,以便在最有利的條件下來研究某種教育教學內容或方法的一種研究方法。
運用教育實驗的主要目的就在於確定某一教育影響與它的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或是檢驗某一理論或假設的實際效果。為此,研究者需根據自己所提出的研究目的,創造或改變必要的條件,以便引起或改變某種現象,突出某一實驗因子的影響,排除另一些因素的幹擾,以便得出準確可靠的結論。
實驗法又可稱為有控製的觀察法。即一種有目的、有計劃、更為精確的觀察,可以準確地記錄實驗情況,對實驗結果作統計處理。
一般認為,運用教育實驗法,可以找出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點,因而有人稱教育實驗為“教育科學研究的靈魂”。
教育實驗的形成有兩個源頭:一是近代與現代教育教學改革的實踐,如裴斯泰洛奇、赫爾巴特、歐文等教育實踐家的改革教育的活動。近現代教育改革從教育教學的實踐出發,又高於一般的教育實踐水平。它在實踐之前,經過思辨的理論設想,及對教育實踐途徑與所達效果的構想,試圖通過自身實踐來試行自己的主張,實現預先的構想。這是一種研究探索活動,即自然狀態下的教改實驗,可以看作實驗的雛形。二是近代自然科學實驗促進了教育實驗作為一種獨特的教育科研方法的誕生。20世紀初歐美的“實驗教育學”思潮,其特點就在於運用自然科學實驗的方法來研究教育問題,從而確立了實驗法在教育研究中的地位,這就使以往教育理論研究中思辨加例證的缺陷得到了克服,促使人們用科學的方法研究教育問題,因而促進了20世紀初的教育學逐步演變為教育科學,並逐步走向成熟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