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法史的分期大略可以分為兩個時期,唐及唐代以前,是書法的古典時期。這一時期書法史的主要內容是篆、隸、草、楷、行五種字體發展完備和以晉、唐為代表的兩種主流書法風格形成的時期,是書法立“法”、書法確立規矩的時期。這一時期,不斷誕生新的字體,而且伴隨著每一次新字體的成熟,與之而來的新的書法風格同時發生,最終載入史冊。形成了尚“韻”的魏晉書法與尚“法”的唐人書法兩種主導風格,為後人的變法與闡釋奠定了基礎。這一時期,隨著字體出現及成熟,相對於這種字體所需要的筆法與構形立即達到了頂峰階段,令後人望塵莫及。這種現象有時候我們無法加以解釋,就像埃及的金字塔、歐洲著名的史前時代文化神廟遺址巨石陣、兩漢時期西州的草書家群體一樣,為什麽會在那時那地出現,到現在為止都還沒有得出一個令人信服的結論。後人對於這一時期的關注更多是它為那個時代創造了什麽,而非繼承了什麽。宋以後,書法的發展離開國家的正大氣象愈走愈遠,慢慢走向了個人的內心反省。對於晉、唐的兩座高峰,隻能按照個人的理解去闡釋,按照個人的理解去創作,於是有了宋人的尚“意”、元明的尚“態”、清人的尚“質”等說法。這一時期,我們可以大致稱之為對古典書法的闡釋或變異時期。闡釋就意味著繼承、改良、反叛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出現均意味著個性的增加,共性的減少,因此每一次闡釋的最終結果均無法與古典時期比肩乃至分庭抗禮。因此對於學習書法而言,對處於古典時期的晉、唐書法是我們要關注的重點。
宗白華先生曾經在一次題為《中西畫法所表現的空間意識》的演講中說:“中國音樂衰落,而書法卻代替了它成為一種表達最高意境與情操的民族藝術。三代以來,每一個朝代有它的‘書體’,表現那時代的生命情調與文化精神。我們幾乎可以從中國書法風格的變遷來劃分中國藝術史的時期,像西洋藝術史依據建築風格的變遷來劃分一樣。”[1]曆史上每個朝代由於政治、經濟、文化、宗教信仰等的差異,它們在書法上均呈現出不同的麵貌,即書法風格的時代特征。如果把書法風格變遷的起點定在商周、以清代和近現代為終點的話,書法的主導風格從縱向來劃分,按金學智先生的觀點,明顯的呈現出“商周尚象”、“秦漢尚勢”、“晉代尚韻”、“南北朝尚神”、“唐朝尚法”、“宋代尚意”、“元明尚態”、“清代尚質”、“現代尚形”的文化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