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感知書法的筆格和筆境,是從整體上對書法作品的印象與效果的一個大致判斷,它還停留在知覺經驗,停留在表象中。還沒有看到內在本質和內部機理。王僧虔說:“書之妙道,神采為上,形質次之,兼有者方可紹於古人”。在觀神采後,必須再兼之於形質。正所謂“一點成一字之規,一字乃終篇之準”,形與神是合二為一的一個整體。
所謂的局部理解指的就是對書法欣賞的四要素:筆法、字法、章法、墨法而呈現出來的筆勢、筆意的理解。點畫雖千姿百態但不能離開“勢”,“意”就是有“意味”,由一定的“勢”所呈現出的“有意味的形式”。著名美學家鄧以蟄先生提出:“無形自不能成字,無意則不能成書。”這句話既將書與字區別開來,又指出了書法藝術的靈魂就在於筆意。
由“法”走向“意”的中介便是“勢”。康有為在《廣藝舟雙楫》中說:“古人論書,以勢為先。中郎說九勢,衛恒說書勢,羲之說筆勢;有形便有勢,兵家重形勢,拳術重撲勢,義固相同。”沈尹默《書法論·筆勢》:“筆法是任何一種點畫都要運用著它,即所謂‘筆筆中鋒’,是必須共守的根本方法;筆勢乃是一種單行規則,是每一種點畫各自順從著各具的特殊姿勢的寫法。”“法字含有定局的意思,是不可違反的法則。勢則處於活局之中,它在一定的法則下,因時地條件不同,就得有所變易”。“形是靜止的,勢是活動的,形是由變化往來的勢交織而成的”。“凡實的形都是由虛的勢所往來構成的”。簡言之就是書法之“法”所呈現出的筆法、字法、章法隻是一個靜止的形態,它是機械的、無趣的。要賦予生命和意趣就必須靠“勢”、“意”來完成。有勢就有生命力,感染力。“陰陽既生,形勢出矣”。勢分筆勢和字勢,筆勢來自於線條本身的活躍力和線條的矛盾關係,主要靠呼應、起伏、提按來完成。字勢是指字體之勢。每種字體均有不同的勢,如衛恒的《四體書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