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應用文寫作案例教程

第七節 意見

一、意見的概念及特點

(一)概念。意見是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的公文。意見是新《辦法》增加的新的行政公文。

意見可作上行文,也可作下行文、平行文。

(二)特點。意見的特點有三:1.行文靈活。2.內容多樣。3.針對性強。

二、意見的種類

(一)建議性意見。主管業務的下級機關就其主管的業務對上級機關提出工作建議,用意見文種行文。該意見若經上級批轉,即成為上級機關的決策性意見,具有指導性和約束性。

(二)規定性意見。上級機關對於所屬下級機關提出規定、要求和處理辦法,有的還對違反規定的行文製定較詳細的處罰措施,有較強的約束力。

(三)指導性意見。上級機關對下級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或存在的某些薄弱環節進行工作指導,闡明指導思想、工作原則,提出工作思路和措施辦法。例如:《國家計委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對外發債管理的意見》。

三、格式及寫法

(一)意見的主體部分。可分為兩種結構形式:作為上行文的建設性意見,其結構與一般公文相同,包括標題、主送機關、正文、落款幾部分;作為下行文的規定性意見和指導性意見,則往往采用另一種結構形式,由標題、題注和正文三部分構成。

(二)標題。頂部首行正中寫標題,字體稍大。意見的標題有完整式和省略式,省略式標題即省略發文機關;一般情況下,作為下行文的意見均采用完整式標題。

(三)主送機關。標題之下另起一行頂格寫,後加冒號。呈送上級的意見,一般隻有一個主送機關;下發的意見,針對性較強的,要寫主送機關,執行範圍較廣泛,不寫主送機關;而在標題下加一題注。

(四)正文。主送機關之下空兩格開始行文。意見的正文一般由發出意見的緣由和事項兩部分組成。緣由部分有的擺明情況、提出存在的問題,有的強調該項工作的意義或發文的目的,最後用過渡句“特提出如下意見”“現就問題提出如下意見”引出事項部分;事項部分是意見的主體部分,通常是分條列項地圍繞核心問題提出見解或解決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