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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述職報告

一、述職報告的概念及特點

(一)述職報告的概念

述職報告是述職人(指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領導者或工作人員),向所在的工作單位的人事部門、主管領導、人民代表以及上級機關陳述自己在一定時間內履行崗位工作的成績、問題等的書麵報告。

(二)述職報告的特點

1.述職的自我性。述職的自我性即自我評述,是述職報告不同於一般的工作總結、工作報告的顯著特點。述職報告首要的是“述職”,述職就是述說自己在任職的一定期限內履行職責的情況,既要述(檢查、總結自己的工作情況),又要評(解剖、評價自己的工作),總是用第一人稱的口吻。因此,寫述職報告要首先把握好述職的自我性特點,不能寫成回顧整個單位或他人工作情況的工作總結、工作報告。

2.論述的確定性。寫述職報告,是對自己在任職一定時期內所做工作的評述。以敘述真實報告為主,兼以對自己的工作進行評議。這裏有一個客觀標準,就是崗位職責和一定時期的目標任務。寫述職報告要依據這個標準敘述自己圍繞崗位職責、目標任務做了些什麽,並且評價自己的工作。

3.內容的規定性。述職報告不像一般總結和報告那樣內容涉及麵很廣,而是要根據當前組織人事部門考核領導幹部的有關規定,要求對任職一定時期的德、能、勤、績四個方麵來述職,尤其是績(即政績),是評價幹部好壞的主要標誌,述職報告要充分呈現述職人的工作政績,應實事求是地寫出來,不能誇大,也不能過於謙虛而縮小。

4.述職報告與個人總結異同。述職報告與個人總結的相同之處是:都是對過去工作的回顧,都可以談經驗教訓,都要求事實材料與觀點的統一。兩者的不同之處有三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