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烈鈞,字協和,號俠黃,江西武寧人。早期國民黨員,追隨孫中山革命。他參加了辛亥革命,中華民國成立後被任命為江西都督。李烈鈞為推翻封建帝製,建立民主共和,促進南北統一做出過寶貴的貢獻。他平時辦事認真,教育子女也十分嚴格。每天夜晚,他的幾個兒子都要排著隊,站在李烈鈞夫妻倆麵前,挨個兒背誦著這樣的庭訓:
一點點好事都要做,一點點壞事都不可做,尤其不可搞錢。
子孫不如我,要錢做什麽,子孫強於我,要錢做什麽。
孩子們要將庭訓背得滾瓜爛熟、一字不差後,才可以回屋睡覺。
這個庭訓是李烈鈞將軍親自為子孫立的,李烈鈞自己也是這樣對待金錢的。民國初年他任江西都督時,袁世凱私下派人出重金拉攏他,並說:“如能赴京一晤,當以二百萬元為‘壽’,並晉勳一級。”李烈鈞當即斬釘截鐵地說:“我是建勳業於國家,豈能讓你們這些醜類所**!”一句話把袁世凱派來的人頂回去了。
袁世凱用金錢收買他的事,使他聯想起社會上不少人就是因為貪財,結果做了許多革命、危害人民的壞事。為了告誡後代,他就寫了這個庭訓。
李烈鈞先生受到我黨和人民的尊敬。他逝世時,周恩來、董必武、王若飛代表中共中央前去吊唁。董必武還手撫將軍的靈柩,語重心長地對李將軍的兒子李贛駒說:“你們要牢記父親的遺訓,念念不忘振興中華!”
李贛駒沒有辜負我黨的希望和父親的教誨,新中國成立後他就從國外回來積極投入了祖國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