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可行性
1993年1月國務院轉發的全國第四次高等教育工作會議文件《關於加快改革和積極發展高等教育的意見》,其中提出要逐步建立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措經費的投資體製。
1993年,黨中央和國務院發布了《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1994年,黨中央和國務院召開了改革開放以來第二次教育工作會議。同年7月3日,國務院發布了《關於〈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同年9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召開新時期第二次全省教育工作會議,貫徹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研究本省實施《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具體政策和意見。
1995年,江澤民同誌在全國科學大會上提出“科教興國”戰略。同年3月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下簡稱《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國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它的頒布標誌著我國教育工作進入了全麵依法治教的新階段。
1993-1998年,是黨中央對教育做出重大決策最多的時期,“科教興國”被提高到國家發展的戰略高度,教育優先發展越來越成為全黨和全社會的共識。在這種大背景下,河南省高等教育進行了全麵改革,在投資方麵逐步建立了以政府財政投資為主,多渠道籌集經費的投資體製。這一時期,河南省高等教育事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取得了曆史性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