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以區分的“文明”與“文化”
池田
在談論文明史以前,我想首先確認一下“文明”與“文化”的定義。顧先生說:“文化的定義超過二百個。”[15]這說明弄清什麽是文化是多麽不易。為了方便我們對話的進行,我就暫且做一些簡要的歸納。
漢字中的“文化”和“文明”源於貴國的傳統。所謂“文化”即“文治教化”,所謂“文明”即“文采飛揚”或“文化普遍”。但這兩個詞成為解釋人類社會的關鍵詞是近代以後的事。現在,日本使用的“文明”“文化”譯自英語的“civilization”和“culture”。它們都是在西歐近代啟蒙主義和民族國家形成的背景下,在18世紀後期才開始大量使用的新詞匯。特別是,表達與“未開化”和“野蠻”相對的含義,表達啟蒙、進步、教養等含義時,法國主要用“文明”(civilisation),而德國主要用“文化”(kultur)。在日本,福澤諭吉的《文明論概略》所體現的英法“文明開化論”曾一度流行。[16]但在明治中期以後,隨著德國思想和哲學的傳入,更加強調內在精神性和藝術性的德語“文化”(kultur)概念開始浸透。由於這段曆史,日語中的“文明”主要關乎物質進步,而“文化”則主要體現於精神活動的產物。當然,除了“科學文明”“物質文明”以外,有時人們也說“精神文明”“儒教文明”“基督教文明”等,可見“文明”一詞也不簡單地對應於物質。無論如何,對“文明”與“文化”無法做出截然的區分,兩個概念在意義上是有交叉的。不過在說“文明”的時候,常含有一種價值判斷,有“進步”“開化”的意涵。[17]
因此,是不是可以做這樣的假設:“文明”是“文化”的總體,是整合了“文化”的框架性的東西;而宗教、思想、教育、藝術活動、科學技術等這些表現形式所反映的不同的人類活動的成果,則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