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顧明遠文集.第八卷:顧明遠教育口述史 顧明遠教育演講錄

一、提倡教育家辦學的意義

我認為,提倡教育家辦學主要有兩方麵的意義。

一是讓全社會樹立尊師重教的觀念。教育是一項崇高的事業,教師是一個崇高的職業。偉大教育家誇美紐斯說過,教師是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但是,長期以來教師不被社會重視。談到科學家、藝術家,人們都覺得很崇高。唱一首歌、拍一部電影就可以成為歌唱家、藝術家,就可以在全國走紅。但是一說到教師,人們都覺得很平凡。許多人在學校辛辛苦苦、兢兢業業工作一輩子,為教育事業做出了貢獻,但還不能被稱為教育家,這顯然是不公平的。現實當中,有很多人長期從事教育工作,培養了大批人才,而且有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教育風格,他們就是教育家。提倡教育家辦學的一個重要意義就在於,要讓全社會都尊重教育、尊重教師。

二是讓全社會都知道一個基本的道理:教育是有規律的,要按照規律來辦教育;教師是一個專門的職業,不是什麽人都可以勝任的。

一般說來,教育規律可以分為外部規律和內部規律兩種。外部規律是指教育和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之間內在的、本質的聯係。內部規律是指教育本身的規律,首先是兒童身心發展的規律,其次是施教的規律,這兩者互相聯係。按照教育規律辦教育,就會事半功倍,否則就會貽誤青少年成長,影響人才的培養,進而影響國家發展。

教師是一種專門的職業。隨著時代發展,人們對教育規律的認識在不斷深化,教師專業化也逐步被提上議事日程。1966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關於教師地位的建議》中指出:“應該把教師工作視為一種專門職業,教師職業必須經過持續不斷的學習和嚴格考核以後才能獲得。”教師教育分為三個階段:一是職前教育;二是入門教育,也就是在擔任教師工作之初所要接受的教育;三是繼續教育,就是經過了一段時間實踐之後再學習、再接受培訓,隻有這樣才可能成為合格的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