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998年,我的生命中發生了兩件大事。
二月裏,心血**的我寫了篇《三月》,信手寄給《吳江日報》。三月,辦公室的王老師,拿了張《吳江日報》,滿眼狐疑地走來:“小管,這《三月》是你寫的?”我一瞄,是。看著王老師的眼神,我暗暗發誓,一定要再發一篇。四月,王老師又拿了張《吳江日報》,興衝衝地走來:“小管,這《四月》還是你寫的?”我一瞄,是。我暗自較勁,要再寫出個《五月》來。
《五月》《六月》發表後,同辦公室的老師看我的眼神,變了。《七月》《八月》發表,8月底去中心校開會,校長看我的眼神,變了。我把十二個月寫完了,發表了,老婆看我的眼神,也變了。
1998年,江蘇省第10屆“教海探航”征文頒獎活動在吳江舉行。
很慶幸,作為村小教師代表,我參加了頒獎會。似乎命中注定,我居然和全省最年輕的、當時我們吳江小學裏唯一的特級教師——薛法根,同住一間房。晚上,房間擠滿了人,找法根聊語文。我第一次感受到,做老師也能如此**飛揚。看著隻比我大五六歲的法根,我的口水都快流下來了。
(二)
我從小怕作文。《三月》,不過三百多字,不是它短小精悍,而是——後來編輯告訴我,那天,版麵上有個小窟窿,《三月》填上去,正合適。我對寫作有了興趣,那是前方有個“發表”的果子,誘著我。我恍然,沒有發表的寫作,是死的寫作;有了發表,寫作活了,寫作的那個人活了,那個人從“發表”中獲得了精神的力量。
已經注入了“教海探航”的血清的我,急切地想做點什麽。我想讓學生願寫、能寫,我想到了“發表”的力量。別人辦“手抄小報”,我也辦,誰的作文寫得好,發在“手抄小報”上。“手抄小報”,容量太小,隻能發五六篇;速度太慢,起初兩三期,還行,往下,一拖再拖,拖到後來,連我都不想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