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不失去自信心,隻要對事業、對理想尚存一息希望,那麽厄運可能是一個深不可測的寶藏。
在那個幾乎令人窒息的年代裏,我沒有動搖過對事業的追求,沒有對人生、對前途喪失信心。我對生活仍然充滿希望。
希望是熱情之母,它孕育著力量,孕育著生命活力。
我的工作熱情來自於殷切的希望。粉碎“四人幫”後,天日重現。我“收拾”起尊嚴,開始拚命地工作。感情是樸素的,動機是單純的。一則,想把失去的時光追趕回來;二則,想向人證實我絕不是壞人。走路快了,吃飯快了,連騎自行車的速度也比往常快了許多。我隻圖省出些時間,多讀些書,多備點課,多和學生接觸,多出一點成績。
當時,中央提出要“多出人才,早出人才,快出人才”,我一度頭腦發熱,自告奮勇:“由本人語算包班,一年教完兩年課程,四年級學生隨五年級的一起報考中學。”得到校領導同意後即付諸實踐。我夜以繼日地幹,曾暈倒在講台邊,被喚醒後依然“不下火線”。最後,這一班學生的升學率相當可觀。當時,此舉在社會上、在教育界引起了爭議,孰是孰非,各執一詞。
此一時,彼一時。假如用今天的眼光去審視這件事,近乎荒謬可笑。唯一獲得的好處是,這一年教學實踐,我對如何有效地提高學生語文水平摸索到一點途徑,總結出一點經驗。簡言之,即“把課堂還給學生,把時間留給孩子,教師須精講,學生得多練”。
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終於洗辱雪恥,還我一身清白。1989年上海高級人民法院及長寧區人民法院經過艱苦細致的審理,查明我父親“反革命”一案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均有不當”,予以糾錯並全麵落實政策。從此,背在我身上的精神十字架全部卸下了。我再次獲得了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