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應以曆史的、發展的眼光去看待曆史事實,要把史料放到當時的政治、經濟背景中去考察。不要以今天的觀點去美化或苛求曆史,不要把現代人的思想意識強加於前人。
第二,解釋是曆史研究過程的核心,研究者應站在客觀的立場上去解釋、評價史料,還曆史以本來麵目。不要賦予過去的術語以現代的含義或任何時候都不曾有過的意義。
第三,結論應在對文獻資料的綜合分析之後產生,而不是在它之前。不要用現成的結論去裁剪史料,不要斷章取義地解釋史料。
第四,應隨時間的推移,理清曆史發展的脈絡,得出結論,一般不要采用倒敘的形式。
第五,特別重視例外的資料和相反的資料,不要回避或隱匿這些資料。
總之,曆史研究法的運用要堅持曆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遵循尊重曆史、古為今用的原則,正確處理史料與理論概括的關係,處理好批判、繼承、創新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