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小學教育研究方法

第四節 教育比較研究法

古羅馬著名學者塔西陀曾說:“要想認識自己,就要把自己同別人進行比較。”比較是認識事物的基礎,是人類認識、區別和確定事物異同關係的最常用的思維方法。有比較,才能有鑒別;有鑒別,才能有認識。比較法適用範圍較廣,是一種可以在任何層麵上進行的認識活動。比較法簡單、生動、鮮明,優與劣、美與醜、真與假、正確與錯誤通過比較便一目了然。比較研究法現已被廣泛運用於科學研究的各個領域。在教育科學研究中,比較研究是一種重要的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