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高等教育卷

第三節 高等學校教學管理製度改革

一、教學組織形式改革

所謂教學組織形式,是指教學活動中師生相互作用的結構形式。[39]常見的教學組織形式主要有班級授課製、貝爾—蘭喀斯特製、道爾頓製、協作教學、開放教學、複式教學、文納特卡製、設計教學、個別教學等。改革教學組織形式,就是要改革傳統的班級授課形式,在尊重學生個性差異的基礎上,采取多種途徑培養學生的自主性和創造性。新中國成立後,為適應批量生產社會主義建設專門人才的需要,我國的高等學校全部實行的是班級授課製,班級的組建是以係為單位進行招生和培養的。教學采用統一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采取同樣的教學進度。這種教學組織形式適應了當時的需要,但忽視了學生的個性差異,妨礙了學生獨立思考能力、獨立工作能力的培養,培養的學生必然出現“千人一麵”的現象。同時,這種教學組織形式還存在統得過多、限製過死、要求過急的弊端,不利於調動教師和學生的積極性。這種“大一統”的思想一直持續到改革開放之前。

改革開放之後,在班級授課製的基礎上,我國在各級各類學校相繼實施了一些新的教學組織形式,如小組教學、本科生科研計劃、多媒體教學、個別教學等。1985年頒布的《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製改革的決定》提出:“增加實踐環節,減少必修課,增加選修課,實行學分製和雙學位製,增加自學時間和課外學習活動,有指導地開展勤工助學活動,等等。”這實際上就是希望在班級授課製之外,能夠增加學生選擇的機會,培養個人的興趣和能力。1993年頒布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提出:“重視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注意發現和培養有特長的學生……高等教育要進一步改變專業設置偏窄的狀況,拓寬專業業務範圍,加強實踐環節的教學和訓練,發展同社會實際工作部門的合作培養,促進教學、科研、生產三結合。”1999年頒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麵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指出:“智育工作要轉變教育觀念,改革人才培養模式,積極實行啟發式和討論式教學,激發學生獨立思考和創新的意識,切實提高教學質量。要讓學生感受、理解知識產生和發展的過程,培養學生的科學精神和創新思維習慣,重視培養學生收集處理信息的能力、獲取新知識的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以及團結協作和社會活動的能力。高等教育要重視培養大學生的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業精神,普遍提高大學生的人文素養和科學素質。”2001年頒布的《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科專業結構調整工作的若幹原則意見》指出:“要深化專業設置、學籍管理製度改革,進一步完善學分製;探索跨專業、跨院係、跨學校選課製;建立健全第二學士學位、主輔修製等教學管理製度,形成高校人才培養多樣化的新格局。”2004年頒布的《2003—2007年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宣布,要“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繼續全麵實施素質教育”。這些政策性文件對於改變傳統單一的教學組織形式、采取多樣化的教學組織形式具有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