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高等教育卷

第四節 高等學校教學方法改革

一、高等學校教學方法的多元化

新中國成立之後,我國確立了計劃經濟體製。在這種經濟體製下,高等學校的人才培養也是按照計劃進行的,高等學校的培養目標、培養規格、培養類型、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學進度等都是按照計劃編製的,都是整齊劃一的,高等學校教學的主要任務就是傳授和學習知識。同時,我國高等學校在新中國成立初期的相當長一段時期內,主要承擔培養人才的任務,更多地屬於“教學中心”或教學型大學,研究和探索的功能較少。在這種情況下,高等學校的教學方法也隻能采取統一的、單一的模式,也就是注入式的教學方法,即教師以講授為主,學生被動地接受教師的教學。這種教學方法培養出來的學生規格和類型都比較一致。這種方法符合計劃經濟體製下社會經濟對專門人才的批量需求,為我國恢複國民經濟建設和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培養了大量的專門人才。但是,這種注入式教學方法的弊端是非常明顯的,它不僅造成畢業生“千人一麵”的弊端,而且扼殺了學生的主動性和創造性,不利於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1977年,鄧小平同誌要求首先恢複和重建高等教育,提出了高等學校是“兩個中心”(教學中心和科研中心)的著名論斷。這個論斷的意義在於,它不僅重新界定了高等教育的職能和地位,而且促進了教學方法的轉變,即從注入式的教學方法轉向啟發式和研究性的教學方法。

我國高等學校教學方法的改革,並非簡單地否定或者排斥注入式的教學方法,而是對注入式的教學方法進行改進、完善和擴展。無論在什麽時候,知識的傳授和保存都是大學最基本、最核心的使命。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我國高等學校教學方法的改革是漸進式的揚棄過程,即在吸收注入式教學方法的合理成分的基礎上,進一步探索和開拓更加有助於知識傳授的教學方法。首先是加強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加大學生對知識的掌握力度。通過社會實踐、生產實習、產學合作等各種途徑,將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促進學生動手能力的增長,從而糾正注入式教學中偏重知識的灌輸的做法。其次是采用啟發式和誘導式的教學方法,讓學生主動、靈活地掌握知識。《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麵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指出:“智育工作要轉變教育觀念,改革人才培養模式,積極實行啟發式和討論式教學,激發學生獨立思考和創新的意識,切實提高教學質量。”這種指示精神對於高等學校采取更多的教學方法產生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最後是根據大學的轉型,采用研究性或探究性的教學方法。隨著我國一部分大學逐漸從教學型大學轉變為教學研究型大學或研究型大學,西方國家關於研究型大學的一些教學方法也開始傳入我國,如案例教學、基於問題的教學和學習、實驗室教學、社團教學等,也開始被我國的一些高等學校采用。總之,通過改革開放40年的探索和實踐,我國已經建立起多元化的教學方法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