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民辦教育卷

二、民辦學校學生發展的曆史沿革

縱觀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民辦教育發展曆程,民辦學校學生發展從不受重視到備受關注。在民辦教育的起步階段,相關政策較少涉及學生群體,學生合法權益保障問題尚未提上議事日程,發展過程少受關注。隨著民辦教育發展壯大和政府扶持力度增強,民辦學校更加重視內涵式發展和辦學質量,不斷強化對學生的重視程度,學生主體地位逐漸得到體現。

(一)恢複發展期(1978—1992年):學生地位少受重視

在民辦教育恢複發展初期,民辦學校主要是從事文化補習、自考助學和職業培訓的機構,受教育對象以在職職工、返鄉人員等社會人員為主。在公辦學校無法滿足他們提高文化水平、掌握工作技能等多元需求的情況下,靈活的民辦教育機構不失為一種適當選擇。這一時期的民辦教育尚處在不斷探索的起步階段,因學生群體多為社會人員和補習學生,管理和發展責任也以所在單位和公辦學校為主,民辦學校最大的關切在於擴生源、求生存,多數民辦學校簡單參照公辦學校的學生管理製度,製定類似的學生管理辦法,無暇顧及學生發展及法律地位、受教育權等基本問題。1984年,教育部報請國務院頒發《關於社會力量舉辦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試行條例》(以下簡稱《試行條例》)的請示中提到,“有的學校,師資、經費、設備等條件均不具備,就倉促上馬,辦學中困難重重;有的辦學人員不學無術,教學質量低劣;有的利用辦學詐騙錢財;有的流竄辦學,一個人辦三所‘大學’;甚至還有利用辦學進行封建倫理宣傳的”。針對民辦學校管理混亂問題,《試行條例》要求民辦學校加強學籍管理,參照教育部製定的同層次同類型學校學籍管理製度執行,全日製高等學校按照同類學校、同層次、同專業的修業年限及教學計劃組織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