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前教育師資培養是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的基礎。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學前教育師資培養在培養的思路、體係、結構、模式上經曆了重大的調整和轉型,具體體現在:為了擴大師資規模,師範教育從封閉型走向開放型,建立了開放融合的師範教育體係;為了全麵提升幼兒園教師的學曆水平和整體質量,學前教育師資培養從“三級”師範向“二級”師範轉型,開始由高師承擔培養幼兒園一線教師的任務。
(一)師範教育從封閉型走向開放型
1.萌芽期:改革開放初期至20世紀80年代末
改革開放初期,學前教育的師資培養依賴封閉型的師範院校培養。當時基礎教育師資缺乏是製約教育事業發展的主要瓶頸[53],為了滿足基礎教育事業對充足師資的迫切需求,1986年,國家教委印發《關於基礎教育師資和師範教育規劃的意見》,提出綜合性大學和有條件的其他高等院校應把為中等教育培養師資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同年下發了《關於加強和發展師範教育的意見》,明確了各級各類師範學校的培養任務,規定各級師範學校主要是培養中小學和幼兒師資,也要承擔一部分在職教師的培訓。中等師範學校(含幼師)培養小學和幼兒師資;同時規定要認真辦好幼兒師範,布點太少的地區應適當發展,職業中學辦幼兒師資班的做法要進一步總結、完善和推廣,還可組織社會力量辦各種類型的培訓班,以適應學前教育發展的需要。該文件首次提出了可以“組織社會力量”培養幼兒園教師隊伍,這是我國建立開放型教師教育體係政策的萌芽。[54][55]
2.逐漸開放期:20世紀90年代初至90年代末
199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指出“進一步加強師資培養培訓工作……大力辦好師範教育,鼓勵優秀中學畢業生報考師範學校”,並規定“進一步擴大師範院校定向招生的比例”,同時要求其他高等院校也應積極培養師資。1998年,《麵向21世紀教育行動振興計劃》指出,要“加強和改革師範教育,提高新師資的培養質量。實力較強的高等學校要在新師資培養以及教師培訓中做貢獻”,“依托普通高校和高等職業技術學院,重點建設50個職業教育專業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培養培訓基地”。199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麵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指出:“鼓勵綜合性高等學校和非師範類高等學校參與培養、培訓中小學教師的工作,探索在有條件的綜合性高等學校中試辦師範學院。”這些政策文件標誌著我國師範教育逐步走向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