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幼兒園工作規程(試行)》和《幼兒園工作規程》先後頒布與實施,廣大幼教工作者參加課程研究、改革和實踐的熱情不斷高漲,改革參與者的範圍擴大,改革內容向多個教學領域拓展,改革過程向幼兒教育的多重環節延伸,幼兒園課程改革真正具有了廣泛性、全麵性和整體性。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我國幼兒園教育和課程改革向全麵和縱深兩個維度繼續推進和發展。
為了真正探求幼兒教育的實質和幼兒園教育的客觀規律,幼教界的專家學者們繼續圍繞幼兒教育的目標、幼兒園課程本質和理論基礎、幼兒園課程的特點、教育內容的選擇、教育活動的組織與設計等一些幼兒園課程教學中最基本的理論問題展開了深入的研究和討論。[21]其中,圍繞“幼兒園究竟應該教些什麽”和“應該怎樣教”,王明輝、皮軍功、顧榮芳等人陸續對幼兒園語言教育、科學教育、美術教育、道德教育和健康教育多個教學領域的目標、內容和手段等問題展開了一係列熱烈的討論。通過這些研究和探討,學界基本達成共識:在課程目標和內容方麵,幼兒教育不僅要關注幼兒係統知識和技能的發展,更要關注幼兒情感、態度和各種意識與能力的培養;幼兒園課程不僅包括“課程表”上計劃好的教育內容,幼兒園環境的規劃、教育環境的創設等一些計劃之外的“隱性課程”對幼兒發展同樣具有重要作用;幼兒教育要把培養幼兒的基本素質作為中心任務,為幼兒的可持續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在課程組織和實施方麵,要符合年齡特點,遵循幼兒發展的規律,以活動作為幼兒園課程的基本組織形式,並把遊戲確定為實施幼兒教育的基本活動,改變以往按照教材坐在教室“上課”的課程模式,強調幼兒教育和課程活動的主動性、愉悅性。[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