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麵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對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進行的頂層設計,為實現“到2035年,教師綜合素質、專業化水平和創新能力大幅提升,培養造就數以百萬計的骨幹教師、數以十萬計的卓越教師、數以萬計的教育家型教師。教師管理體製機製科學高效,實現教師隊伍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目標,教育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等部門印發《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明確了2018—2022年教師教育振興發展的目標任務與十大行動。
《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提出,經過五年左右的努力,辦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師教育院校和師範類專業,教師培養培訓體係基本健全,為我國教師教育的長期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師德教育顯著加強,教師培養培訓的內容方式不斷優化,教師綜合素質、專業化水平和創新能力顯著提升,為發展更高質量更加公平的教育提供強有力的師資保障和人才支撐。
《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針對當前教師教育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從師德教育、培養規格層次、教師資源供給、教師教育模式、師範院校作用五個維度,提出五項重點任務,即:明確落實師德教育新要求,增強師德教育實效性;提升培養規格層次,夯實國民教育保障基礎;改善教師資源供給,促進教育公平發展;創新教師教育模式,培養未來卓越教師;發揮師範院校主體作用,加強教師教育體係建設。
十大行動是《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的主體部分,具體包括師德養成教育全麵推進行動、教師培養層次提升行動、鄉村教師素質提高行動、師範生生源質量改善行動、“互聯網+教師教育”創新行動、教師教育改革實驗區建設行動、高水平教師教育基地建設行動、教師教育師資隊伍優化行動、教師教育學科專業建設行動和教師教育質量保障體係構建行動。作為一項全麵性、體係化的教師教育公共政策,《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回應了人們對教師教育的長期關注與期盼。從目標與行動的具體內容看,振興教師教育對教師教育的特定要素與組織實踐予以充分關注,為促進教師教育結構邏輯與功能邏輯的統一鋪設了理論可能,也為實現學術邏輯與實踐邏輯的平衡創造了政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