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政策與法律卷

第三節 改革創新製度,推動教師隊伍建設法治化進程

改革開放的40年,也是我國教師管理體製改革的40年。40年來,伴隨著教育改革日漸步入“深水區”,我國教師管理體製機製改革有序推進,教師教育管理日趨規範。特別是《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幾部涉及教師管理體製改革的法律陸續出台,《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等教育行政法規、規章的接連頒布,共同奠定了我國教師隊伍建設的法治基礎。在當前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逐步深入的宏觀政策引導下,教師隊伍建設的“質量導向”鮮明,逐步形成了以資格製度改革為重點,以聘任製度改革為基礎,以交流輪崗製度為載體,並以考核評價製度為標準的教師教育管理內容,教師隊伍建設的法治化進程不斷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