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政策與法律卷

第二節 立德樹人,規範學生行為

隨著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學生權利保護法律體係的不斷完善,學生權利逐步得到重視和伸張,學生的權利意識尤其是維權意識也日漸高漲,有力地促進了教育法治的發展。然而,在此過程中,學生以不正當方式維護自己利益的現象也開始出現。例如,因為班主任不讓學生談戀愛或穿出格服裝,某中學曾發生學生“炒班主任魷魚”事件;因為穿了露臍裝和超短牛仔褲參加學校的升旗儀式,上海某校老師讓一女生回家穿統一服裝,該女生到電視台曝光老師侵犯其上課的權利的事件;還有老師因正常地教育管理學生而遭受學生辱罵、毆打的事件;等等。學生濫用權利、違反義務的種種行為,不但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教師教育管理權的實現,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而且不利於學生自身的健康成長和全麵發展。因此,我國的學生政策法律也開始重視對學生行為的規範,著重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增強學生的責任感和法治意識。特別是新時代確立立德樹人的教育根本任務以後,這一特征表現得更為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