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職業教育法》頒布,畢業生就業製度進行市場化改革,我國開始了真正意義上的職業教育。發展培養技能型人才的職業教育,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培養發展職業教育所需的師資,其主要途徑為對現有普通教育師資進行改造。“雙師型”師資建設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被提出來的。
1999年,陳至立在教育部年度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和《教育部1999年工作要點》提出,要加強“雙師型”專業教師的培養,主要依托普通高等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在全國重點建設50個中等職業教育專業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同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麵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進一步明確:“注意吸收企業優秀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到職業學校任教,加快建設兼有教師資格和其他專業技術職務的‘雙師型’教師隊伍。”“雙師型”教師的培養成為職業院校師資隊伍建設的重點。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從不同側麵提到“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的問題。在基礎能力建設方麵,該文件第十四條提出“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和實訓基地建設,提升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在“雙師型”教師培養路徑方麵,第五十三條提出“通過研修培訓、學術交流、項目資助等方式,培養教育教學骨幹、‘雙師型’教師、學術帶頭人和校長,造就一批教學名師和學科領軍人才”;在師資隊伍建設內容方麵,第五十三條提出“以‘雙師型’教師為重點,加強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在“雙師型”教師培養支持方麵,第五十三條提出“依托相關高等學校和大中型企業,共建‘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在“雙師型”教師來源方麵,第六十六條提出“完成一大批‘雙師型’教師培訓,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實踐經驗和技能的專兼職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