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德國宗教改革與農民戰爭

第五節 亞爾薩斯和提洛爾的農民戰爭

一、亞爾薩斯的農民戰爭和“十二條款”

1525年4月初,在下亞爾薩斯,大致從距奧地利邊區政府所在地恩吉斯海姆不遠的賴興魏爾到斯特拉斯堡附近,活躍著許多農軍,總稱下亞爾薩斯農軍。4月18日,這支農軍占領斯特拉斯堡附近的阿爾特多夫修道院,趕走院長和教士,把司令部設在那裏,所以他們又稱阿爾特多夫農軍。一位斯特拉斯堡人寫道:“各地的農民已成群結夥地集中起來。他們占領許多城鎮和一些宮城。親羅馬派惶惶不可終日。富人都十分擔心他們的財富,就是我們住在強大的城市裏麵也不能全然無憂。”

有意思的是,4月中旬,這支農軍提出自己的“十二條款”。它與士瓦本的“十二條款”不完全相同,比後者簡練和激進得多。亞爾薩斯的“十二條款”首先提出:過去總是“根據貪欲和自私的目的講道,而貧苦農民卻深受痛苦”,現在必須“正確宣講福音”(第1條)。這是公開替“貧苦農民”說話,是士瓦本“十二條款”所沒有的。它要求大、小什一稅一律取消(第2條),“廢除利息和雜捐”(第3條),領主強占的公地,包括耕地和牧場,應複歸公有(第12條),都比士瓦本“十二條款”的相應要求激進得多。它還提出:“除了他們所滿意的人(後來他們所指的是皇帝)以外,其他諸侯和領主概不承認”(第4條):“農民有權按照自己的意願另選官員以代替為他們服務的官員”(第10條)。[1]這兩條是要求建立一個以皇帝為首的、統一的德意誌國家,而皇帝的下屬官員都是由農民選舉產生的。這種統一不同於海爾布朗綱領式的統一,因為它對貧苦農民的迫切要求規定得頗為仔細。戚美爾曼認為,它“也許就是原來由托馬斯·閔采爾在萊茵河上遊起草的吧?”據閔采爾說,比較溫和、詳細的著名的“十二條款”,是後來被人根據他所擬條款改寫成的[2]。這個推測可能是正確的,至少是它更多地保留了閔采爾的思想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