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德國皇權的衰落
一、1356年的《黃金詔書》
德國是查理大帝的帝國瓦解後逐漸形成的。根據843年的《凡爾登條約》,查理的帝國一分為三,其中的東法蘭克王國後來演變成德國。911年,東法蘭克國王,年僅18歲的路易四世去世,加洛林王朝在德國的統治告終。同年11月,法蘭克尼亞公爵康拉德當選國王,稱康拉德一世,從此德國獨立。
德國自立國起直到19世紀末實現統一,分裂割據竟達千年。這種情形在世界曆史上是罕見的,是德國政治史的突出特點。[1]
13世紀以前,德國主要經曆三個王朝,即薩克森、法蘭克尼亞和霍亨斯陶芬王朝。在薩克森王朝的奧托一世時期和法蘭克尼亞王朝的亨利四世時期,先後出現過比較強大的王權,可以說國家統一在望。然而,到霍亨斯陶芬王朝垮台以後,德國竟出現選不出皇帝來的局麵,史稱“大空位”(1254—1273年)時期。1257年進行一次選舉,英國的康沃爾伯爵理查德和卡斯提爾國王阿方索兩個外國人當選為德王(這是德國曆史上第一次選舉外國人當國王),誰也無法上台。值得注意的是,這一年參加選舉的有七個大諸侯,即科隆、美因茨和特裏爾三個大主教,還有薩克森公爵、巴拉丁伯爵、勃蘭登堡侯爵和捷克國王。在斯拉夫人土地上建立的勃蘭登堡和捷克,在德國政治舞台上初露頭角。這是德國曆史上第一次出現的由七大諸侯選舉皇帝的事件。後來,大諸侯們為確保自己的利益,避免出現強大的王權,往往又選舉小諸侯當皇帝,如1273年當選的盧道夫一世(哈布斯堡朝)、1292年當選的阿道夫(16世紀尼德蘭資產階級革命領導人奧蘭治·威廉是其後裔)和1309年當選的亨利七世(盧森堡朝)都是如此。到1356年,亨利七世的孫子查理四世頒布了標誌德國王權徹底衰落的《黃金詔書》(又譯《金璽詔書》,經該年1月召開的紐倫堡會議和12月召開的梅斯會議通過),從法律上正式肯定了七大諸侯(他們從此被稱為選侯)選舉皇帝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