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國現當代文學:從波德萊爾到杜拉斯

二、美學主張

按照格裏耶的理論,小說創作應當與巴爾紮克式的小說傳統告別,這種告別並不是與寫真實告別,恰巧相反,是要與傳統小說寫真實中的任何人為的因素告別,以達到更加純粹、更加客觀、更加真實的真實。他反對傳統小說的一些基本概念,尤其是反對小說要有情節、人物描寫和傾向性。認為“故事隻是描寫客觀的現實,不追求任何寓意的價值。在顛倒混亂的時間和空間裏,根本不可能表現思想或情節,剩下的隻能是對物的繁瑣描繪。”[2]格裏耶認為描寫人物的小說已經過時,當今的小說應該反映個人高於一切的時代。在這裏,人物隻是無關緊要的花名冊,世界的命運與某些個人和家族的沉浮無關。除人之外,世界上還有與人毫不相幹的東西,那就是人感覺到的東西。在格利耶的作品中人隻是被感覺物的媒介,而不是小說的中心。他主張小說家的目光應該如純客觀的攝影機一樣,堅定地落在對象物之上,描寫物本身。所以在他(或者其他新小說作家)的小說裏,對一個細節就能寫上一章,一件小事也有十幾頁,把物的描寫提到首要地位,這種寫法已經見怪不怪了。在他看來,寫作之前,作家沒有任何東西,沒有任何確切的主題或信息。如果以為作者有話要說,然後尋找說的方式,那是誤解。作者最初的創作計劃是不清晰的,後來才寫成含糊不清的內容。另外,格裏耶反對作品與政治、社會內容有關。

格裏耶的論文集《為了一種新小說》一直被認為是新小說派的理論寶庫。新小說派的地位之所以能確立,格裏耶功不可沒。他在理論探索和創作實踐兩個方麵都取得了突出成就,為新小說的發展作出了很大貢獻。“不僅促成了這個集團(指“新小說派”)的形成和凝聚,而且推動了讀者接受一種嶄新的令人迷亂的美學觀點”[3]。1956年發表的《未來小說的道路》、1958年發表的《自然·人道主義·悲劇》等論文,明確地闡述了新小說派的文藝觀點,推動了新小說的創作。1970年至1971年,法國文學界兩次召開國際性的文學討論會,對“新小說”派的理論與實踐進行了深入的總結。認為作為小說藝術的探索,格裏耶的作品豐富了當代小說的表現手法,其徹底反傳統的美學思想在西方文學史上是罕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