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創新研究.2018年全國師範大學國有資產管理研究會論文集

二、雲南師範大學國有資產出租管理模式

(一)出租資產管理機構及職責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積極發展、規範管理高校科技產業的指導意見》的精神,促進學校產業健康、持續發展,雲南師範大學於2008年一次性投入注冊資金成立了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本文此後簡稱其為資產公司),根據資產核資和企業資產審計評估結果,將各校辦企業股權資產無償劃轉至資產公司。

資產公司的主要職責是受學校委托,代表學校管理國有出租資產;代表學校持有對企業投資所形成的股權,依法理順學校與校辦企業的產權關係。資產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獨立承擔經濟和民事責任,並以資產收益回報學校。學校是資產公司的出資人,行使股東的權利。學校下設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和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是學校國有資產管理的決策機構,依法履行學校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審批權;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是資產公司的出資人代表,也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公司出資人的權利。資產處是學校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依法履行學校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統一調配和監管職責。資產處下設經營性資產監管科,負責製定學校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管理製度,依法履行國有資產出租出借論證、評估、報批、委托、合同執行、收益核查和監督等職責。受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委托,資產公司代表學校行使經營管理的職責,負責國有資產出租的公開招租、合同簽訂及具體的經營管理工作。

高校通過明確各機構及職能部門的職責,保證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過程中,能夠實現租賃項目的會議討論、集體決策,出租環節的管理規範、程序合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二)出租資產的分類及分類管理

1.出租資產的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