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均[1]
摘要: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從立法層麵確立了國有企業的法人財產權。本文通過對法人財產權、國家所有權的法律概念的辨析,提煉出應通過完善國有企業公司治理行使國家所有權,並結合當前高校企業公司治理存在的問題,提出高校所辦企業公司治理改革的政策建議。
關鍵字:國有企業改革 法人財產權 高校企業 公司治理
計劃經濟條件下的政企不分一直被認為是影響國有企業效率的主要症結所在,因此國有企業改革一直都是圍繞著如何落實企業經營自主權和增強國有企業活力而展開的。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尤其是在立法實踐中突破了企業法人財產權這個核心問題,為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改革的終極目標鋪平了道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國有企業改革要堅持增強活力和強化監管相結合,這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必須把握的重要關係。處理好這個矛盾的關鍵是處理好行使國家所有權和維護企業法人財產權的關係,這也是下一個階段國有企業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