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琉古王國駐孔雀王朝大使麥迦斯提尼說:“所有的印度人都是自由民,連一個奴隸也沒有,印度的這一特點是很突出的。在這方麵,拉西第夢(又譯拉棲第夢或拉凱戴夢)人和印度人是相似的。但拉西第夢人把希洛特當作奴隸,叫他們幹奴隸所應幹的事情。但在印度人那裏,誰也不是奴隸,印度人更沒有當奴隸的。”他的話成為一些西方學者認為古代印度不存在奴隸製的根據。
但麥迦斯提尼的話在古代就已引起爭論。例如,斯特拉波在引用過他的話以後指出:“但是奧尼希克利圖宣稱,在穆希康努斯地方,奴隸製是印度人特有的。”
麥迦斯提尼的論斷也與古代印度本身的資料相矛盾。古代印度留下的史詩、法論、法經、《政事論》、佛經的資料都證實,古代印度存在過奴隸製。
例如,《那羅陀法典》說,有15種奴隸:奴產子、買來的、贈送的、繼承的、被救活的、典押的、戰俘、賭輸的、自言“我是你的”的、背誓的隱者、定期奴隸、養活期奴隸、因愛女奴而委身者、自賣奴、債奴。
《摩奴法論》中提到7種奴隸:戰俘、求食者、奴產子、買來的、贈送的、繼承的、自賣的。
《政事論》中提到5種奴隸:奴產子、戰俘、自賣奴、債奴和刑奴。
佛經中也常常提到奴隸。
古代印度的奴隸也像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奴隸一樣,是奴隸主的財產,可以買賣、轉讓和繼承。
有一個故事說,到勒那潑彌國太子迦良那迦梨在與弟弟爭奪王位時,受到迫害,遇一牧人相救。後來,他與另一國的公主結了婚,並複了國,其嶽父賞賜給那個牧人“名衣上服,象馬車乘、田園宅舍、金銀寶物、奴婢仆使……”
還有一個佛經故事說,在那梨國有兩兄弟,在分家時,奴隸作為財產的一部分被瓜分。兄長得到父母的居家財物,而弟弟隻得到一個叫分那的奴隸。此奴隸識得一種叫牛頭檀香的藥材,從而使弟弟發了財,且比其兄富足十倍。此弟弟感念奴隸分那之恩,將其放為良人,即釋放其為自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