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典傳承與博雅教育

一、何謂古典學

回歸古典,首先要追問:“何謂古典?”“古典”一詞有三層含義:古代的典章法式、古代的典籍以及古人留下的生命範型。漢語曆史上,“古典”一詞早見於《後漢書》:“乃修起太學,稽式古典”(《儒林傳序》),“漢氏諸侯或稱王,置於四夷亦如之,違於古典,繆於統一”(《王莽傳·中》)。這裏的古典是指政治製度,典章法式,禮數儀軌。《後漢書》又記載:“(孝明帝)庶政萬機,無不簡心,而垂情古典,遊意經藝”(《樊準傳》);三國魏應璩《與王子雍書》有雲:“足下著書不起草,占授數萬言,言不改定,事合古典。”這兩例中,“古典”是指古人的經典及其所傳載的古訓。美學家宗白華先生用“範型”一詞來轉述希臘大哲柏拉圖的古典學理:“柏氏乃創範型論。由真趨美,趨善!”又說“善的範型是真理和理性的源泉”,“既是一切的原因,也是一切的目的”,“是一切的最高原理,她創生一切,長養一切,是一切的主”。[6]在此,古典是指古聖先賢貞立的生命範型或者人生境界。古典學,顧名思義,就是指對古代典章法式、古代典籍以及生命範型的研究。

在西方學術史上,古典學(study on classics,classic scholarship,or philology),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古典學,源自希臘羅馬語言學,一般名之為“古典語言學”或文獻學(philology);廣義古典學,是指從古典語言學之中發展和拓展開來的古典文化研究。古典文化研究興起於文藝複興時期的意大利,而德國人習慣上將18世紀發展起來到19世紀中期達到**的古典研究及其博大精深的知識體係稱之為古代學問。沃爾夫的荷馬研究、溫克爾曼的古代藝術史研究、尼采的前蘇格拉底哲學及其悲劇美學研究,都屬於廣義古典學。18世紀以來,廣為接受的觀點是:“古典學”,“從本質上看,從存在的每一個方麵看都是希臘-羅馬文明的研究”。在這個意義上,古典學將希臘-羅馬文明視為一個富有生命活力的整體。在其《古典學的曆史》(Geschitchte der Philologie,1921)之開篇,德國古典學家維拉莫維茨(Ulrich von Wilamowitz-Moellendorf)就闡明了古典研究的使命和古典學家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