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庫爾提烏斯(Ernst Robert Curtius)/文
林振華/譯
悉心鑽研中世紀學問的歐洲學者,想必會深深感謝近來美國學界為這一領域作出的貢獻。你們美國中世紀研究院(Medieval Academy of America)久負盛名,而類似的研究機構在歐洲就沒有。曆史學家如哈斯金斯(Charles Homer Haskins),文獻學家如比森(Charles H.Beeson)、蘭德(Edward Kennard Rand)的工作加深了世人對中世紀的認識。有一種現象,我稱之為美國中世紀精神(American medievalism)的現象。它甚是有趣,有朝一日我希望自己能好好研究一番。我相信,它蘊藏著深厚的精神含義。
這一想法源於我研讀亞當斯[3](Henry Adams)的名著《亞當斯的教育》(The Education of Henry Adams)和《聖米迦勒山與沙特爾大教堂》(Mont-Saint-Michel and Chartres)。顯然,亞當斯憑著自己民族的本能,找到了法國北部。他試圖尋求自己所屬文化的根源。正如湯因比所言,那是由羅馬化歐洲(Romanized Europe)繁衍而來的歐洲社會的一個分支。從11世紀末到13世紀三四十年代,法國北部與英國保持著或多或少的政治統一。以文化史觀點看,兩者在這一百五十年中合為一體。當時,不列顛不乏傑出的法國人,法國教宗之位也不乏英國學者。在輝煌的13世紀,著名的主教學校師生均講拉丁語和法語,不論其出身如何。亞當斯正意識到這一點,遂決定開始他的朝聖之旅。此行的目的是為了尋根,不過還有一些也隨他踏上同樣的旅程。
當美國有了自我意識,便不遺餘力地吸收歐洲的文化遺產。美國文學與學術界有許多引以為豪的先驅,他們可以說統治了歐洲的過去。有些人去了西班牙,比如歐文或蒂克納[4];有些去了意大利,有些去了法國和德國。然而,最讓我吃驚的是,美國的思想也許可追溯至清教主義或佩恩[5],但它就此為止,缺少更深的根基;它缺少中世紀。這就好比對生母一無所知的孩子。美國對中世紀的所求固有幾分浪漫的情調,可也有類似急於尋母者的深深的情感焦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