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古代中國文明 (下卷)

第七節 各司其職、權責明確——貞觀時期的體製建設

貞觀之治的舞台由貞觀君臣唱著主角,活躍的人物背後,運轉良好的國家體製起著功不可沒的保障作用。唐承隋製,實行三省六部製。三省為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六部為隸屬於尚書省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其中戶部在貞觀年間稱為民部,唐高宗即位後,為避唐太宗之諱,改稱戶部。三省職責分工明確,相互製約,保證著唐王朝決策的理智性與合理性。其中,中書省掌決策,門下省掌封駁,尚書省掌施行。皇帝有什麽命令,首先讓中書省起草詔令。在這個過程中,中書舍人各抒己見,雜署其名,稱為“五花判事”。詔令經過中書侍郎、中書令的審核後,送交門下省審駁。在這個過程中,門下省官員若覺有不便之處,可以駁回詔令,“塗竄而奏還”,稱為“塗歸”。隻有通過門下省審議的詔令,才可以送交尚書省執行。這樣經過多層程序最終製定出來的政策,往往能夠集思廣益,考慮周密。因此,宋人司馬光在談到這種“中書出命,門下審駁”的製度時,感歎道,(唐太宗)始申明舊製,由是鮮有敗事。

三省製下,實行的是集體宰相製度。中書省的長官中書令、門下省的長官侍中、尚書省的長官尚書令皆為宰相。後來由於唐太宗曾擔任尚書令,故不再除任,尚書省的副長官左、右仆射成為宰相班子成員。另外,唐太宗為了避免宰相之間互相維護,又給一些品級相對較低、敢於仗義執言的官員或者朝廷元老、但未任相職的官員加以參議朝政、參豫朝政、參知政事、同中書門下三品、平章政事等名號,讓他們參加宰相會議——政事堂會議,他們也相當於宰相。比如杜淹曾以禦史大夫的身份“參豫朝政”;魏徵曾以秘書監的身份“參議朝政”;劉洎曾以黃門侍郎的身份“參知政事”;蕭瑀、李世[img alt="" src="../Images/image190-1.jpg" /]則分別曾以太子太保、太子詹事的身份“同中書門下三品”。集體宰相製度的實施,不僅有利於削弱相權,加強君權,而且多個宰相可以各抒所見,在最大程度上確保君主能夠聽到更多意見,保證了政事堂會議決策的質量,從而有利於減少失誤,提高行政的理智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