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倫理學導論

7.自私和同情

但是,人的利己動機不是比利他動機更為強烈嗎?一般說來,我們承認這一點:個人首先欲望自己的生存,然後才是別人的生存。這也是應該如此的。每個人都必然采取保存自己的行動,對他有直接利害關係的事情他能幹得最好。但是,如前所述,實現他的利益的行動並不必然就和實現別人利益的行動相衝突。他可以使自己得利而並不妨礙別人,而且,他通過注意自己和自己的利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進著他所屬的集體的利益,使他處於造福別人的更有利地位。當然,也有不損害別人就不能滿足個人欲望的情況。一個人的利己欲望可能變得如此強烈,也可能是外界條件,**他犧牲周圍人的利益而獲取自己的利益。[24]為了阻止這種結果,使每個人各守其位,道德規範發展起來,並相應帶來道德感情的發展。換句話說,道德是個人利益衝突的產物。當一個人在生存鬥爭中損害另一個人的時候,他引起受害者的憤怒及其他人的氣憤和同情。由損人利己者引起的這些感情和衝動的總和發出了這樣的命令:你勿這樣,你須那樣。道德感情在曆史進程中繼續發展,並在自己有被自私淹沒的時候得到仁愛心的援助。如果人們在生活中毫無衝突的話,也就不需要任何道德規範了。道德規範旨在阻止那些破壞社會生活的行為,以及整個集體由經驗發現或相信是有悖於他們目的的行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