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倫理學導論

第十章 樂觀主義和悲觀主義[1]

1.引言

我們說人生的目的,也即至善,是人的各種機能的發揮。這自然意味著人賦予事物以價值,他們把某些目的看作對他們有絕對價值的東西,他們珍視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珍視各種進步和發展。換句話說,他們把人生看作有意義有價值的,看作善,看作對他們是最好的東西。我們可以稱這種觀點為樂觀主義。

一些思想家反對這個觀點,宣稱生命沒有意義,人生不是一個善而是一個惡,不是最好的東西而是最壞的東西。我們可以稱這種理論為悲觀主義。

讓我們稍微詳細地考察一下這個觀點。它有兩種形態,一種是我說我的生命沒有價值,我不關心它,生命對我與其說是善不如說是惡,在此我並沒有為我的陳述提供任何證據,我隻是表示我個人對生活的感情和態度罷了。這是主觀的或非科學的悲觀主義。另一種是企圖科學地證明人生一般來說是沒有價值的,對生命的任何關心都是不合理的或不合邏輯的,這是客觀的、科學的、哲學的悲觀主義。下麵就來討論這兩種形式的悲觀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