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倫理學導論

10.沙甫慈伯利

沙甫慈伯利發現人有兩種衝動:“自私的或個人的感情”和“天生的善或社會的感情”。[39]自私的感情直接指向個人的幸福或保存即指向“個人利益”;社會的感情直接指向共同的幸福,個人所在的整體的保存即指向“公共利益”。正像一個有機體的健康和完善在於它所有的器官和諧地合作一樣,靈魂的健康和完善在於自私和社會這兩種感情的和諧合作。一個個體在他所有的傾向和感情都有利他的族類或他所在的集體的幸福時,他是善的或有德性的。德性是兩種衝動之間的恰當的平衡或和諧。

但是我們怎麽辨別我們的衝動是恰當的平衡呢?通過道德感(像我們前麵已看到過的),通過一種辨別行為正當與否的感情,一種理性的感情。道德感像別的感情一樣也是先天的、從來就有的,正像對藝術作品的凝視會引起無私的滿意或不滿的感情一樣,對人類行為和衝動(不論那是我們自己的還是別人的行為和衝動)的凝視也會引起讚成或不讚成的感情。

既然人生來是一種社會動物,所以他要從致力於社會保存和公共福利的活動中獲得他的最大幸福。幸福必然伴隨著德性,正像快樂伴隨著有機體的和諧狀態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