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倫理學導論

15.康德

甚至於把自己看作所有目的論的反對者的康德[57],在我看來,也可以劃到自我實現論的行列。根據他的意見,最高的善既不是我自己也不是人類的快樂,而是德性,是為責任而責任。在這個世界上最高的善是一種善良意誌,它之所以善不是因為它行動的結果而是因為它自身是善的,也就是說,它來自對道德律的尊重,來自一種純粹的責任感。[58]隻有理性生物有根據道德律的概念即根據原則行動的能力,也就是說有一個意誌。[59]一個客觀原則的概念,就它對於意誌是強製性的而言被稱作一個命令(理性的命令)。[60]有一種直接命令某種行為的命令,它不關心行動或其所傾向的結果,而隻關心那自身即為結果的它的形式和原則。[61]這就是絕對命令。為了確實有效,絕對命令必須是必然的真理。這個法律必然是來自理性意誌的本性。[62]如果有什麽絕對價值的東西,有什麽本身就是目的的東西,那麽理性就必須命令它。[63]

理性的本性是作為一種本身就是目的的東西而存在,每個人都必然把他自己的存在視為本身就是目的的東西,因此,他必須同樣對待每一個有理性的生物的存在。意誌也因此使自己服從這個原則:你要在所有的情況下都把人視為目的,而永遠不許視為手段,無論那人是你自己或任何別人。這個原則和另一條原則本質上是同一的,那條原則是:要使你的行為準則成為對所有理性生物都適用的普遍規律。[64]因為我隻要這樣行動以使我的行為成為普遍的,那我就不可能希望把任何別的理性生物作為一個手段,正如我不希望別人把我作為一個手段一樣。因此,理性的意誌要求自己遵守普遍的規律,這種規律適用於一切人,為一切人所接受。這樣就使一個目的王國成為可能。[65]每一個有理性的生物都必須這樣行動,好像根據他的準則使他在任何情況下都成為一個普遍的目的王國的合法成員那樣。[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