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善的概念
我們的曆史考察向我們展示了,對於什麽是人生的目的和道德的標準的問題有不同的回答。有一派認為:快樂——從感官的快樂一直到理智的快樂,從個人的快樂一直到人類的快樂或幸福——是至善。另一派反對這個觀點,不是把快樂,而是把德性、知識、完善、自我保存或社會保存作為目的。我們指出過這個事實,古希臘思想家們從至善問題討論,而現代思想家們則以多少不同的方式處理這個問題,他們問:道德評價的根據是什麽?是什麽使行為正當或不正當?那被稱為道德的行為的標準或理想是什麽?
現在讓我們以古希臘思想家們的方式考察一下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並試著得出一些結論。
首先讓我們考察一下我們用至善這個詞(Summum leonum)所表示的意義是什麽。
(1)我們可以用至善表示:人類認為是世界上最有價值的東西,它具有絕對的價值,正是由於它的緣故,其他被意欲的一切才被意欲。這裏可能有兩種情況:a.人類有意識地特地確立這種善作為它的目標或理想;b.人的行動由這種善推動,也即這種善實際上是人們所有行為的動機,但它並沒有清楚明確地被樹立為一個理想。
(2)或者,我們所說的至善不是意指人們有意識或無意識地追求的一個目的,而是表示人類行為所實行的一個確定的目的或結果,這個目的或結果可能是人類以外的某個理性所意欲的,也可能是自然規律的一個純粹機械的產物。我們可以發現人體中的一個確定的組織器官實現一個確定的目的,服務於這個目的,卻並不意欲它,甚至不知道它。這一點我們可以用下麵的話來解釋,說這個目的是被這個器官外麵或內部的一種理性所意欲的(那將把我們引向形而上學),或者說它隻是某些客觀條件的產物。